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

殺死描述理論的皮耶

在七、八十年代,反弗瑞格主義或反描述理論可以說是某種潮流。大略上由當勞倫(Keith Donnellan)開始發難,魁普奇(Saul Kripke)展開最重要的攻勢,然後再藉著卡普蘭(David Kaplan)、佩里(John Perry)等學者補刀,「弗瑞格主義是錯的」或「描述理論是錯的」的論調便大致定型了。

根據這些學者的說法,弗瑞格主義或描述理論混淆了單稱詞(特指專名、指示詞與索引詞)與描述詞的語意角色,更會引起形上學方面的困難。不過,這些學者傾向的立場——彌爾主義或指接指涉理論卻總是有些毛刺(例如這個)拔不乾淨,好像為對手的再掘起留下了伏筆似地。對此,魁普奇有話說。

魁普奇的想法可以被如此理解︰
(1)如果毛刺拔不乾淨會使讓弗瑞格主義或描述理論獲利,那麼,前提得是他們對於相應問題的處理方式是有道理的。
(2)如果毛刺不會是彌爾主義獨有的,那麼,那就不能算是理論上的缺陷。
首先,他編出了一個相當衰毛的故事︰
從前有個叫做皮耶(Pierre)的法國人,雖然生在法國,但卻嚮往英國(Londre),他相信Londre est jolie。有一天,衰毛的他被拐走了,到了一個濕氣很重很陰暗,大家講話完全聽不懂的陌生城市去了。皮耶對此地一無所知,相信自己應該沒方法回法國,只得硬著頭皮土法煉鋼地學會了當地的語言(在學習過程中,他並沒有接觸過任何英譯法或者法翻英的字典或教科書)。他知道這個地方叫做London,但他不喜歡這個地方,因為皮耶的鄰居們態度普遍不佳,巷弄又破又舊,又常常下雨。於是,他相信London is not pretty。
必須強調的是︰皮耶根本就不知道London就是Londre

接著,他提出了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被使用的兩個和語意詮釋有關的原則︰
去括號原則
如果一個人真心同意語句 "X" ,那麼,他相信X。反之亦然。
翻譯原則
如果某個語言的語句在該語言中表達了真理,那麼,就算將該語句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版本,該語句仍會在那個語言中表達真理。
去括號原則不必多解釋了,原則上,一個人誠懇地斷言甚麼,同意甚麼,那麼他將相信著同樣的甚麼,反過來也是一樣的(除非你夠雞掰)。翻譯原則也是相當直覺的,我們沒有好理由認為一本科普類原文書中傳達的真理,只要一被翻譯(成中文),就會通通變成假話。甚至,我們會認為翻譯後的內容,和原著的內容是一樣的,兩者傳達的意思沒有不同。如果我們能同意這兩個原則,並將之應用到皮耶的故事裏,我們將會得到很有趣的結論。

根據故事設定,還留在法國的皮耶相信Londre est jolie,而到了倫敦的皮耶則形成了London is not pretty的信念。根據翻譯原則,我們可以把語句 "Londre est jolie" 合理改寫成 "London is pretty"。同樣的,既然 "皮耶相信Londre est jolie" 是個真語句,將之改成 "皮耶相信London is pretty" 也會是真語句。

如果"皮耶相信London is pretty" 是真語句,那麼,事實上皮耶會相信London is pretty。然而,如果你還記得,在倫敦的皮耶明確地相信London is not pretty。結果很明顯,就是皮耶一方面相信相信London is pretty,而另一方面則相信London is not pretty。若再引入去括號原則,我們似乎能說皮耶一方面同意 "London is pretty",同時也同意 "London is not pretty"。皮耶有這麼笨嗎?不,就算皮耶是痛恨矛盾、對矛盾極其敏感的頂尖邏輯學家,在這個狀況下也是無能為力的,他根本沒辦法覺察箇中的問題。魁普奇稱皮耶的這個狀況為「關於信念的難題」。

佈好局了,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把對手拉下水︰魁普奇認為弗瑞格主義或描述理論根本沒辦法應付這個難題。

一般而言,弗瑞格主義者會認為皮耶的故事和傳統的信念難題沒甚麼兩樣;引發難題的關鍵在於我們將皮耶的信念內容理解成單稱命題。為甚麼皮耶不會覺察到他有兩個內容上矛盾的信念呢?因為皮耶那兩個信念的內容只是乍看之下矛盾。描述理論者會宣稱皮耶的信念內容是描述性的,而且,由於皮耶對於 "Londre est jolie" 和 "London is not pretty"有著不同的態度,"London"和"Londre"一定具有不同的描述意義。反過來說,如果皮耶認為"London"和"Londre"有著相同的描述意義,那麼,他就能發現他的其中一個信念需要被修正,皮耶的故事也將有著設計上的缺陷。

如果你是一個弗瑞格主義者/描述理論者,那麼你就得繼《N&N》後再被魁普奇嚇一次了。因為魁普奇要告訴你,就算皮耶認為"London"和"Londre"有著相同的描述意義,他還是可能不會覺察到他那兩個信念內容有甚麼問題︰
假設對皮耶而言,"London"的意思是"the capital city of England",而"Londre"的意思是"la capitale de l'Angleterre"。於是很自然地,皮耶會同意"the capital city of England isn't pretty",因而相信the capital city of England isn't pretty;另一方面,他會同意"la capitale de l'Angleterre est jolie",並且相信la capitale de l'Angleterre est jolie。

然而,根據翻譯原則,若 "皮耶相信la capitale de l'Angleterre est jolie" 為真,那麼,與之意義相同的 "皮耶相信the capital city of England is pretty" 也會為真;這一幕很有既視感吧?好了,你會覺得皮耶真的能夠發現"la capitale de l'Angleterre est jolie"和"the capital city of England is pretty"是同個意思的語句嗎?我可沒甚麼信心。如果真的不行,那麼弗瑞格主義/描述理論的處理方式將是有問題的。換言之︰

(3) 弗瑞格主義/描述理論的處理方式沒有道理。
(4) 毛刺不是彌爾主義獨有的問題。

給定(1)(3),我們得到︰
(5) 如果毛刺拔不乾淨,弗瑞格主義/描述理論也不會有理論上的優勢。
另一方面,(2)(4)會導出︰
(6) 那些毛刺不會是彌爾主義的理論缺陷。

如果引發信念難題並不是彌爾主義獨有的問題,而弗瑞格主義/描述理論也沒甚麼理論上的優勢,那麼,彌爾主義者或直接指涉論者好像沒甚麼需要擔心了。

……真的這麼順利嗎?



參考文獻
Kripke, S.(1979). A puzzle about belief. In Margalit, A.(ed.), Meaning and Use. Reidel
      239-83.



碎碎唸
我在碩士論文的第三章有稍稍處理這個問題。由於我主張某種非描述論的弗瑞格主義並為之辯護,因此,就算我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我也救不了(也沒意願拯救)描述理論。

Categories: ,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單稱命題、信念狀態與信念對象

我的老闆C3曾經說過,語言哲學的有趣之處在於每隔一段時間重讀那些經典文章,往往都會有新的認識,因為我笨,所以我對這點很有體認。之前因為要處理論文中的技術性問題(修引用的格式啦),得重讀佩里(John Perry)那篇「The Problem of the Essential Indexicals」,覺得以前的理解不太恰當,甚至誤解了當中的一些論點細節,甚是罪過。

佩里那篇文章談的是老問題,涉及到關於我們的信念與我們的信念內容之間的一些謎題。在日常生活上我們會形成大量的信念,信念具有內容(content);那些我們相信著的東西。

一般的分析哲學家是這麼看待信念與內容的︰
(i) 所謂 S 相信 P,意思就是 S 與 P 之間有某種「相信」的關係。
(ii) P 是 S 的信念內容。P 是命題。 
(i)和(ii)乍看之下沒有大問題,但是,若我們對(ii)作出某種詮釋,(ii)和(i)加起來就會構成問題︰信念內容的替換性困難。詳見以下的故事︰

超人在達克賽德攻擊大都會的時候救下了險遭不測的露易絲。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她。

在上述故事中,根據(i),我們可以說 S 就是露易絲、P 是「超人救了自己」,以及介於露易絲以及「超人救了自己」之間的「相信」關係。根據(ii),「超人救了自己」是露易絲的信念內容,或是她相信的東西。

一般而言,有一批被稱作是彌爾主義者(Millean)的哲學家會將 P 理解為單稱命題。我們可以以一個相當粗糙的方式理解單稱命題︰
一個命題若是單稱的,則該命題涉及的指涉詞是直接指涉詞(direct referential term)。反之亦然。
我們也可以以同樣粗糙的方式理解直接指涉詞︰
一個指涉詞若是直接指涉的,那麼,該指涉詞會具備下述特徵
    (a) 所指對象只會是同一個個物。
    (b) 它的所指對象就是它的意義。
反之亦然。

由於 P 是「超人救了自己」,而超人是個直接指涉詞 (超人的意義就是它的所指對象︰超人),因此, P 是一個單稱命題。

在現實生活中,同一個東西可以擁有一個以上不同的名字,例如孫中山又被稱作中山樵,孔丘又叫孔仲尼。根據彌爾主義者的說法,任何不同的名字 (任何的直接指涉詞),只要所指對象相同,它們的意義就會相同。所以,由於孔丘孔仲尼的意義相同,孔丘是儒門鼻祖孔仲尼是儒門鼻祖這兩個語句的意義也相同,表達著同一個單稱命題。

只要我們同意上述的說法,問題就產生了。讓我們重新回到露易絲那個故事脈絡之中吧。

由於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自己,因此,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自己這樣的報告會是真的。但是,露易絲並不知道超人就是和她一同工作的克拉克,如果我們說露易絲相信克拉克救了自己,那麼,我們對她相信甚麼而作的報告會是錯的。可是,當我們用彌爾主義的方式作解釋,將會得到一個完全相反的結果︰說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自己,和說露易絲相信克拉克救了自己是沒有差別的,因為超人救了自己克拉克救了自己在內容是一樣的、表達著同一個命題。恐怕露易絲本人也會覺得很訝異︰「我自己相信著一些我覺得我沒在相信的東西?」

彌爾主義的說法還會造成更進一步的問題︰
常識上,我們的行動會受信念影響,不同的信念內容會引起我們不同的態度及行動方式。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她,因而,她會感激超人、視超人為他的恩人,或會為了超人赴湯蹈火,但是這一切的態度及可能的行動並不會應用到克拉克身上。她不會特別感激克拉克,不見得願意為克拉克赴湯蹈火。由於彌爾主義者會宣稱超人克拉克意義相同,任何涉及超人的信念內容和涉及克拉克的信念內容都沒有差別,這樣一來,我們就得問為甚麼同樣的信念內容,卻能引起露易絲完全不同的態度及行動呢?

佩里在文章中提到了一個不完整的構想,他認為哲學家應該要區分信念的對象及信念的狀態。當我們談論單稱命題如何如何時,我們談的是信念的對象;當我們要處理信念及行動的關聯時,我們談的會是信念的狀態。言下之意,前述提到的露易絲相信超人救了自己,和露易絲相信克拉克救了自己分屬不同的信念狀態,因為它們分別會造成露易絲不同的行動或思考方式,然而,這兩個信念狀態的對象是相同的,因為超人救了自己克拉克救了自己有著相同的命題內容或意義。

如果我們接受佩里的區分方式,那麼,等著我們的將是更多的問題。比方說,我們該基於甚麼原則去刻劃信念狀態與信念對象的差別?信念狀態究竟是甚麼?為甚麼同一個信念狀態可以允許有不同的信念對象?要如何區分不同的信念狀態?信念狀態對行動或態度的影響能不訴諸信念的內容——也就是信念的對象來解釋嗎?

很可惜的是,佩里並沒有在該文章中就以上的問題給出任何正面回應。如果說這些問題的來源是單稱命題的話,那麼,丟掉單稱命題會是一個好的處理方法嗎?考慮到魁普奇(Saul Kripke)提出的那些難題單稱命題似乎是必要的。那該怎麼處理呢?

Categories: ,

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隨筆(1)

拖拖拉拉多年,終於要提論文計劃了。我的論文名字叫做《論最小的弗瑞格主義》,這個名字我個人是不滿意的,只是老闆點頭就先用著。為甚麼不滿意?因為我計劃要做一個指示詞進路(demostrativist approach)的專名理論,所謂最小的弗瑞格主義(Minimum Freageanism)只是這個理論蘊涵的玩意而已。

在提計劃的當天,我的兩位口委(W及H)分別針對我的「最小限度的」提出相當棘手的質問,這些問題在我撰寫計劃的過程中一直碰到,也是我一直以來沒甚麼勇氣回應的問題。那些問題主要涉及以下幾點︰
(1) 最小限度的弗瑞格主義比市面上存在的各種弗瑞格版本都要「小」,由於切割了很多傳統上弗瑞格主義宣稱能做到的事,導致它扮演的角色會相應很小。
(2) 市面上也有一些相當接近我這套進路的理論,例如戴維特和史円利(Michael Devitt and Kim Sterelny)那本教課書提到的「混合理論」,根據這些說法,我要處理的問題已有「不俗」的解套方案,和它們相比,我的東西有甚麼特別之處?
(3) 我的立場相當傾向魁普奇(Saul Kripke)傾斜,就論文名稱而言可謂充滿誤導性。我走的是所謂的「指涉理論」,所以我不關心語意值的問題,而我的進路也能讓我避開掉魁普奇那經典的批評。這造就一個麻煩︰看起來,我的論文缺少與之針鋒相對的「對手」。
(4) W很好奇我為甚麼沒有在參考書目中引用魁普奇那篇經典的《A Puzzle About Belief》,他說在這篇文章中魁普奇以「直接指涉論(direct referentialist)」的身份為弗瑞格難題(Frege's Puzzle)給予解釋。我相信造成難題的因素非常多(有些因素相當複雜),因此想要限縮論文的處理範圍,但W既然這麼問,未來似乎免不了要處理它。

就上述各點,目前只有(2)我是有明確想法的,其它的只得邊寫邊摸索。我的論文決定要寫專名問題也是邊讀邊摸索之故。我的同學都知道我最初傻乎乎想做的題目是瑟爾(John R. Searle)的內在論,但讀著讀著,我覺得內容內/外在論的爭議點是在指示性之上,所以就轉去讀別的文獻了。真的是「別了,我的青春」。

我是那種平凡的、寫著寫著、讀著讀著才慢慢產出點子及想法的人,沒辦法啦。

Categories:

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改寫,以確定描述詞為例

本文改寫自曾在清哲學發表的名為確定描述詞的改寫一文,由於清哲學快不見了,就索性改變一下內文,強調一下不同的重點登在這裏。如果很在意確定描述詞理論或想要抄作業,建議到紫煙亭或阿阿哲學那邊去。在社會科學領域,「____研究法」是很常見的東西,但在哲學系(至少本地的),我們看不到有甚麼「形上學研究法」或「倫理學研究法」的課程或專書。沒有研究法,那哲學研究要怎麼做我曾到師大聽教育哲學的課程,課上(研究教育哲學的)老師就很在意這個問題。?好像,讀多一點文章就自然而然會寫了?

我想,分析哲學寫作上還是有些特別技巧可以拿來談的,比方說,「改寫」。

Categories: ,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好撒馬利亞人悖論

因為最近都在背單字,彷彿整個人生失去意義,我只好找些閒活做做,便找了幾本書來學模態邏輯。因為沒有好的後設邏輯底子,讀語意論總覺得有些不對勁,最後換了Garson的《 Modal Logic for Philosophers》來讀。

Categories: ,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行動中的理性

理性是個大家都會用的詞,大多用它來評價(讚揚或責罵)某些東西,但懂得使用它的人並不一定能解釋其意義。如果仔細追問,不難發現使用它的人,就像使用某些專技字眼的人一樣,根本不知道在講甚麼,然後亂用。

Categories: , ,

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美感判斷為何只是說話者的口味表達?

JOE最近寫了幾篇關於Frege-Geach難題的介紹,在該系列的第三篇,他把問題意識伸延到美學,或者說關於美感判斷的陳述句之上。清大哲學所有相對較多的學生對美學有興趣,本著釣魚的樂趣,我立馬把文章轉到fb的社團。我沒想到的是,相較於難題本身,讓一些人不解的反而是關於表達論的基本主張︰

//「為什麼這幅畫很漂亮、這首詩十分優雅」等語句是只用來 表達論者立場…文章中這是十分核心的想法但作者沒說為什麼」//

Categories:

Copyright © 單稱飯堂︰拒絕複數 | Powered by Blogger

Design by Anders Noren | Blogger Theme by NewBloggerThemes.com | BTheme.net      Up ↑